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年度工作安排,我校第五届第六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09年12月中旬召开。每年教代会召开之前,要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意见和建议,它既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力的一种方式,也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为此,请各分工会动员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关心学校,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提案几点要求:
1、提案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每项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三名以上代表附议;
3、提案内容要具体,一事一案,写清案由及建议措施;
4、属于教代会职能以外的内容,或针对个人以及解决个人问题的提案,一般不予立案;
5、提案由各分工会收集后于12月18号前交校工会。
校 工 会
200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