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因学校部门机构、二级党组织调整以及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分工会主席和委员岗位发生较大变化,为完善工会组织架构,加强工会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推进学校工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组建我校分工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调整组建分工会委员会工作由校工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领导下,由分工会组织实施,分工会主席调离的或新组建的分工会,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组织实施。
二、调整组建要求
新组建信阳理工学院分工会、茶学与食品学院分工会;原党群部门分工会、行政管理部门分工会、教务科研部门分工会调整组建为机关一分工会(机关第一党委各党支部所在处级单位)、机关二分工会(机关第二党委各党支部所在处级单位);其他分工会名称设置不变。
分工会设置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分工会主席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席1人,另设组织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福利委员、女工委员等各1人(分工时可以兼任)。各分工会主席、委员均为兼职,分工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学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委员中应有女教职工代表。
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事能力;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勇于担当,在教职工中拥有一定的威信;
4.必须是所在单位的正式工会会员,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四、组织与实施
依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工会委员会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
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各分工会应向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提出召开分工会委员会调整组建选举大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分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分工会召开分工会委员会议,推选分工会主席及委员组成分工;
3.分工会向校工会提交纸质盖章的“2025年关于XX分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告”(见附件);
4.校工会收到报告后,作出正式批复;
5.各分工会对调整组建工作实时做好记录,形成总结,妥善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本次调整组建分工会委员会工作。在调整组建分工会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与校工会沟通。
2.各分工会要召开筹备会议,研究调整组建分工会委员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并提出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
3.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确实推选出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同志担任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4.各分工会须在3月12日前将“2025年关于XX分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告”(加盖党组织公章)纸质版材料报校工会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xysfdxgh@163.com。联系人:孙俊永,联系电话:0376-6392678。
附件:2025年关于XX分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告
校工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