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栏目导航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的通知

时间:2023-11-23 15:53:20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分工会: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工会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创建高水平师范大学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信阳师范大学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分工会评选范围:各分工会。

2、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专兼职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工会联络员。

3、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范围:全校范围内的在岗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工会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所属单位党政重视工会工作,为分工会组织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畅通;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院务公开;

3、认真落实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集体活动参与率高;

4、热诚服务教职工,工会工作获得本单位教职工高度认可,教职工满意率高。

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维护团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通过合法渠道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工作中的各项政治、社会、教育、文体等活动,活动效果显著;

4、联系群众,作风民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认真高效完成各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了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政治、社会、教育、文体等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3、在本职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在基层工会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优秀分工会5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6人;优秀工会会员105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分工会由各分工会自愿申报,需提交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000字左右(简要总结参与、组织的工会活动和获得奖励情况)。校工会根据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评选。

2、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由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推荐。

3、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会员不能重复评选。

五、其他

请各分工会将评选优秀分工会先进事迹纸质材料和《2023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附件2)经分工会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2月5日前上报校工会206办公室。

附件1、2023年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

校工会  

2023年11月20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