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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2-11-01 10:57:51浏览量: 文字大小: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展示我校女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女同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21-2022年度“巾帼建功兵10名、“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和“文明家庭”10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ー、评选条件

1、“巾帼建功标兵”:两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

2、“巾帼文明示范岗”:教研室或科室的女职工人数达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教研室或科室成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且成绩突出。

3“文明家庭”:以女职工参评为主体,家庭和睦,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邻里之间团结友善,互相帮助,楼道卫生无不合格现象,并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二、评选办法

1、分工会推荐。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积极向校工会推荐1名“巾帼建功标兵”,一个“文明家庭”,条件具备的还可推荐一个“巾帼文明示范岗”。

2、评审确定。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推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其事迹材料及现实表现综合评定,初步确定当选人。

3、网上公示。校工会对初步评定的当选对象向全校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如遇异议,工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4、表彰奖励。对当选的“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在2023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并授予“信阳师范学院巾帼建功标兵”、“信阳师范学院巾帼文明示范岗”和“信阳师范学院文明家庭”称号。

三、材料报送  请各分工会于129日前将推荐的“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先进事迹纸质材料(盖章,1500字左右报校工会206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ghbgs@x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