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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模范教工小家”、“ 教工小家建设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和优秀工会会员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校工会发布时间:2009-12-01 08:14:32浏览量: 文字大小:
各分工会:
    为了贯彻《信阳师范学院分工会创建模范教工小家实施细则》(信院工字〔2009〕08号)精神和落实2009年教工小家建设年提出的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结束前对各分工会建设“教工小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与此同时,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去,充分发挥工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激励先进,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09年度优秀工会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分工会“教工小家”考核验收
    1、各分工会考核验收之前必须对照细则自查自检,自评结果达到90分以上者且每小项得分不低于其分值的80%,可申请评选 “模范教工小家”;自评结果达95分以上,可申请评选“教工小家建设示范单位”。
    2、在本年度没有召开二级教代会的分工会,不能申报考核验收。
    3、申请验收的分工会必须写出自评报告,连同得分情况于12月30 日前报校工会。
    二、 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
    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仍按2008年的条件和会员的5%进行推荐,于12月30 日前报校工会,审核后予以表彰。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


校   工   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