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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时间:2016-11-24 09:40:07 来源: 作者:校工会 阅读: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她们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巾帼建功标兵”10名、“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和“文明家庭”10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巾帼建功标兵”:两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

2、“巾帼文明示范岗”:教研室或科室的女职工人数达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教研室或科室成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且成绩突出。

3“文明家庭”:以女职工参评为主体,家庭和睦,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邻里之间团结友善,互相帮助,楼道卫生无不合格现象,并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二、具体要求:

1、评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分工会推荐。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积极推荐。

    2、请各分工会于1220日前将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校工会,(邮箱ghbgs @xynu.edu.cn)由工会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审定后确定人选予以表彰。

       校   

                                       2016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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