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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度教职工篮球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校工会发布时间:2009-04-09 10:52:13浏览量: 文字大小: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拟定于5月5日举办教职工(三人制)篮球赛。每分工会最多限报两队(每队3—5人,两队人员不能交叉参赛)。各分工会务于4月17日17:00前将领队、教练、参赛人员名单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弃权。希望各分工会接通知后认真准备,积极组队参赛。 校 工 会 2008年4月9日 附 : 《篮球比赛规程》 信阳师范学院2009年教职工篮球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信阳师范学院工会 承办单位:信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二, 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9年5月5日在信阳师范学院文科楼前篮球场举行(如遇雨天,比赛顺延) 三、参赛单位 信阳师范学院各分工会 四、参赛办法 1、各分工会最多报两个队; 2、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3--5人; 3、报名完成后,队员只能代表一个队比赛,不得串场。 五、竞赛办法 根据参赛队的多少,在报名、抽签、分组落位会议上确定,其原则是: 1、报名参赛6队(含6队)及其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 2、报名参赛7队及其以上,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赛制。 六、竞赛主要规则 1、比赛时间:比赛分上、下半时,每半时10分钟,每半时有一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3分钟。比赛中除在罚球、暂停、球员受伤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记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 2、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确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则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3、发球区:中圈弧线内算作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属于界外。 4、发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算作发球。 5、攻守转换: (1)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2)所有发球权均在发球区发球。 (3)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3分线外,(持球队员的双脚必须踏在3分线外)方可组织反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4)双方争球时,争球队员分别站在罚球线上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3分线(持球队员的双脚必须踏在3分线外)后,方可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的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凡在本条攻守转换中出现的违例,裁判员的手势为:两手前臂交叉于脸前以示违例,交换发球权。 6、20秒中规则:24秒违例的规则改为20秒。 7、犯规法则: (1)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3次犯规,第4次犯规罚出场。 (2)任何队员被判夺权犯规,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3)每个队累计犯规达5次后,该队出现第6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和全队犯规次数,不追加罚球,由守方发球;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的队员1次罚球,罚中得1分,并由攻方继续掷界外球,如罚球不中,仍由攻方继续掷界外球。 8、替换:只能在停止比赛计时钟的情况下进行替换。 9、得分相等和决胜期: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初赛及复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时即为胜方,比赛结束。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双方得分相等,则增加3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仍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时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10、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11、各队自备深、浅颜色的比赛服各一套,队员号码应在4—15号之间,无号、重号者不得上场参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参赛9队及其以上,录取前8名;参赛8队(含8队)及其以下减一录取,给予奖励。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