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方便分工会和协会办理财务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会经费实行校工会统一管理、分工会和协会额度控制、财务处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明确经办人、审批人在经费支出活动中的责任。
经办人、验收人对经济事项及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直接责任;校工会负责人、分工会负责人及协会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负主要领导责任;校工会主席对所审批的支出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大额资金支出事项须事前提交主席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大宗商品物质采购等严格执行学校和校工会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 分工会经费由校工会按照每年每位会员200元的标准进行额度控制,协会经费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执行。分工会和协会的活动经费实行年度包干管理,经费结余原则上不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五条 校工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技能竞赛、教代会、职工节日慰问、职工之家建设、慰问走访、困难帮扶、优秀工会干部奖励及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第六条 分工会在校工会安排的经费额度内开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文体活动、召开二级教代会、职工小家建设、慰问走访等支出。
第七条 协会开展的活动应与协会工作内容一致,举办与本协会无关的活动,校工会不提供经费支持。协会开展专项活动应先向校工会提出活动方案,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校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3万元(不含)以下支出由校工会负责人签批报销;3万元(含)以上支出同时报校工会主席签批。
第九条 分工会和协会在经费额度内开展工作,3万元(不含)以下支出由分工会主席或协会负责人签批后,报校工会负责人签批报销;3万元(含)以上支出同时报校工会主席签批。
第四章 报销要求
第十条 报账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报销凭证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签批程序手续必须完备。
(一)财务报销所附单据:《信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见附件1)、发票、自制的原始凭证(奖品或纪念品等发放签字表),开展活动需提供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二)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验收人分别在发票和经费报销审批表上签字,分工会主席或协会负责人在经费报销审批表和发放表上签字,发放表必须有领取人签字、部门盖章。报销单据审签完成后送校工会复核,经校工会负责人审批后再送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事宜。
(三)财务报销期限:财务报销事宜原则上在经济事项发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遇假期可顺延15天。当年票据应当年报销,确有未能处理的票据原则上最迟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销。
第十一条 分工会开展的活动和节日慰问均以分工会为单位办理报销事宜,机关分工会下属部门所有经济事项报销均由所属分工会归口办理。
第十二条 报销票据要求
(一)发票付款单位为“信阳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为81410000MC9686559Q。
(二)其他报销票据要求按照《信阳师范大学财务报销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相关业务报账要求
第十三条 文体活动支出
(一)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凭上级文件通知、报名表、差旅费报销单、服装发放签名表、发票等相关附件,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后报销。
(二)校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凭文体活动通知、经费预算表、比赛结果、奖品或纪念品发放签名表、发票等相关附件,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后报销。
(三)分工会和协会举办的活动凭活动方案(含经费预算)、奖品或纪念品发放签名表、发票等相关附件,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后报销。
第十四条 福利支出:校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凭购货合同、福利委员会签字的询价表或招标文件、发放签名表、发票等相关附件,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后报销。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 校工会购置固定资产凭发票、工会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报销。校工会为分工会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分工会负责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十六条 教学技能竞赛:校工会举办的教学技能竞赛,支出时凭活动通知、经费预算表、获奖结果、劳务费发放签名表、发票等相关附件,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后报销。
第十七条 送温暖和困难帮扶活动: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校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救助慰问金,支出时应附活动通知、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发放表应包括慰问对象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慰问原因、慰问金额、银行账号等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表彰工作:校工会开展的优秀评选表彰工作,支出时凭工会表彰决定、优秀奖励发放签名表、发票及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报销。
第十九条 差旅费业务:校工会负责人安排工作人员出差时,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地点、拟出差时间、拟乘坐交通工具,外出开会须在出差审批单上附正式会议通知。差旅费报销范围和补助标准参照学校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第六章 结算方式
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报销的结算方式原则上实行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特殊情况下可实行现金结算。
(一)实行转账结算的,需提供收款单位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的开户名称和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上的开票单位必须一致)。
(二)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需提供刷卡清单,标明付款人及公务卡卡号,刷卡清单上的商户名称须与发票名称一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信阳师范大学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报销审批表
2:信阳师范大学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