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主席信箱
旧版
网站首页
工会概况
部门简介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
民主管理
校级教代会及工代会
二级教代会及工代会
提案工作
政策法规
工运理论
法律法规
女工园地
文体活动
工会活动
协会管理
基层工会
下载专区
栏目导航
◇ 工运理论
◇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工会干部职业道德规范
时间:
2007-04-02 08:00:00
来源:
作者:
校工会
阅读:
次
一、自觉学习,提高素质,坚定信仰,树立理想。
二、服务中心,服从大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善于创新,与时俱进。
四、服务基层,尊师爱生,作风严谨,诚实守信。
五、以人为本,心系职工,履行职能,切实维权。
六、举止大方,乐于助人,注重修养,顾全大局。
七、关心集体,团结协助,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八、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政廉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下一篇:
河南省工会条例